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周朕)4月14日上午,湘潭縣人民法院巡回審判走進湘潭縣第一中學,公開審理并當庭宣判一起刑事案件。該案由縣法院黨組書記、院長曾朝陽擔任審判長,縣檢察院黨組副書記、副檢察長譚文見出庭支持公訴。湘潭縣第一中學300余名師生旁聽庭審。
“湘潭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現在開庭,砰!”隨著一聲清脆的法槌聲敲響,被告人齊某涉嫌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罪一案正式開庭審理。
2023年春節期間,被告人齊某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了解到李某(未到案)可以通過提供銀行卡幫助過賬并且現取就能賺錢,于是齊某去銀行辦理了一張銀行卡。2月15日,被告人齊某的銀行卡進賬472700元,并在銀行網點柜臺取出來交給李某。李某給了齊某5000元現金作為報酬。經查,被告人齊某幫助李某取現涉及詐騙資金96994元。
巡回法庭庭審現場秩序井然,法庭調查、被告人陳述及辯護人辯護等環節依次進行。
經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齊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轉移,其行為已經構成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罪,依法應予懲罰,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二條、第六十七條第三款、第四十五條、第四十七條、第五十二條、第五十三條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》第十五條之規定,判決被告人齊某犯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罪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。
在法庭上,被告人齊某流下了悔恨的淚水。
庭審結束后,黨的二十大代表、縣法院黨組副書記、副院長、縣一中法制副校長崔贛給同學們上了一堂法治課,他針對當前多發的“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”、“幫信罪”,圍繞兩大犯罪的定義、區別、危害和所要面臨的刑罰給同學們作了詳細講解,并就如何防范電信網絡詐騙提出了建議。
課上,同學們踴躍發言,就自己關心的法律問題向“崔校長”提問,崔贛一一耐心解答。
此次巡回審判進校園活動,由湘潭縣人民法院、共青團湘潭縣委主辦、湘潭縣第一中學承辦。學生們在莊嚴肅穆的庭審中直觀感受到法律的公正與權威,切實提升法治意識。學生們紛紛表示將自覺遵紀守法,樹立正確的世界觀、人生觀和價值觀。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責編:劉璐
來源:湖南法治報